分手后敲诈前女友24万元,“前男友”被判刑
【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李晓凤
恋爱时浓情蜜意,分手后竟殴打前女友及其现男友,并敲诈勒索24万元,凑不够还要打欠条。近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前男友”及两朋友均被判刑。
(法条链接)
案情显示,胡某(男)与龚某某(女)原为情侣关系,后龚某某向胡某提出分手,胡某同意分手。
2023年1月18日,胡某叫上其朋友刘某、董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强行进入龚某某住处,殴打杨某某(龚某某现男友)、龚某某,并拍摄两人罚跪的视频。此间胡某借赔偿其损失的名义向两人索要人民币24万元。杨某某因惧怕,当场筹借人民币14万元并经龚某某转账给胡某,同时两人向胡某出具10万元欠条一张。
次日凌晨,胡某随即向董某、刘某各转款人民币1万元。
随后,龚某某与杨某某报警。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龚某某、杨某某身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胡某、董某、刘某于案发后向杨某某、龚某某退赔人民币14万元。胡某亲属与龚某某、杨某某签订和解协议,并赔偿人民币8万元。
法院经审理,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并真诚悔过,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结合三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被害人的谅解等情节,法院对被告人胡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董某、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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