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大会将于10月18日在滨州召开
文/于丽丽
9月7日,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下称“国家心理健康中心”)发布《关于举办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大会的第一轮会议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到,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计划(2019-2030)》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提升人民心理健康水平与幸福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全面总结和展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宣传推广实践创新经验做法,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国家心理健康中心联合华夏时报社、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10月18日,在山东省滨州市举办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大会(下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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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会系首届召开,会议持续三天,至2023年10月21日结束。会议主题为“奋进新征程·激发心力量:创新社会心理服务模式,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心力量”。会议召开地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角洲交易中心。
据《通知》介绍,会议包括开幕式、主题报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成效交流、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创新与应用圆桌对话会、社会心理服务技术与应用展览展示及实地参访等内容。
记者注意到,大会将在10月18日的开幕式上,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入选单位颁发证书,同时也会发布进一步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准框架及相关倡议。主题报告中,专家将分享中国式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健康中国、平安中国和幸福中国建设方面的观点和实践经验。
据了解,此次大会至少包括20个分论坛。出席嘉宾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信访局、中国残联、共青团中央等相关单位领导,参会嘉宾约1000人次。
除以上外,出席嘉宾还包括: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党委、政府及相关负责人;全国各级卫生健康系统相关部门、精神卫生中心、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代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专家;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入选单位负责人;全国各级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学协会代表;全国传媒行业相关机构代表等。
此次大会设置了多场圆桌对话会议和主题工作坊会议,内容包括:社会心理服务基层网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实践、人才队伍培育、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心理咨询机构规范发展、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援助及危机干预,以及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等各领域的创新模式、方法、技术以及研究成果等。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场全景式的技术与应用展览,将和大会同期、同地进行。为期3天的展览,主要展现社会心理服务相关技术和方法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成果。展览设置了社会治理、教育与心理服务、社区服务、安全交通、睡眠、大健康及医疗产品装备、数字技术+等展区。
目前,此次大会正在面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党政相关单位、行业学协会、社会组织及相关领域专家等,公开招募承办单位。另外,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成效交流和圆桌对话,大会也正在面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党政相关单位、优秀案例入选单位,征集专题报告。据了解,其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此外,此次大会设置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展览专区,目前正在邀请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及相关地区牵头单位组织布展。
此次大会结束后,即10月22日,主办方还将安排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领导深入交流、合作洽谈,并进行签约仪式。值得提到的是,《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大会还专门设置了“市长分论坛”。据主办方介绍,大会拟邀请多位市长出席该论坛,共同讨论有关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话题。
编辑: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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