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增110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_今日观点
【资料图】
川观新闻记者 阚莹莹
近日,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联合公布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四川共110家农民合作社入选国家示范社,夹江县马村镇农民用水协会入选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
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民群众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可提供农产品种养殖、加工、运输储藏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根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入选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需满足多个条件。如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优等。西部地区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要达到150万元以上,东部地区4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万元以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模则需要实现农民用水户达到100户以上,管理有效灌溉面积500亩以上。
截至目前,四川共594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总数居于全国前列,在建设现代农业、助力脱贫攻坚、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川新增110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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