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神戎发: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
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等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截止 2023 年 6 月
二、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侃仁:
李宗义:
罗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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